近年来,在管理层的积极倡导下,在央行货币政策的大力支持下,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了股份回购的队伍行列。尤其是部分上市公司基于“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”而进行的回购,对于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不过,由于对回购股份的处置不同,上市公司回购的意义也明显不同。比如,有的上市公司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,这类回购严格来说不属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,因此,对于提振股价的效果较为有限。有的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,这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正确操作方式,故而有利于提升股票的投资价值。
不过,市场需要警惕的是,有的上市公司打着“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”的旗号进行股份回购,但回购的股份既不予以注销,也不是用于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,而是作为一种“库存股”,在上市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满12个月后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售给市场。这种做法无异于让股份回购沦为了上市公司变相炒股的一种工具,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再到出售股份,相当于在自己公司的股票上做低吸高抛的操作。
【资料图】
以今年8月12日晚间披露《关于回购股份出售结果的公告》的秦川物联为例,该公司从股份回购到出售股份的过程,明显属于低吸高抛,公司从中获利明显,这种做法无异于与公众投资者争利。
秦川物联的股份回购发生在2024年2月26日到2024年5月13日,共计回购1,043.69万股,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.35 元/股%u8.95 元/股,累计投入回购资金7,997.13万元,按此计算,当时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为7.67元/股。
截至今年8月12日,秦川物联将回购的股份进行了四轮出售。第一轮,该公司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,680,000股,减持价格区间为11.78元/股~12.67元/股,减持总金额20,393,749.07元,减持平均价格12.14元/股,获利幅度高达58.28%。
第二轮回售时间是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,累计回售股份551,795股,减持价格区间11.36~12.48元/股,减持总金额6,668,260.11元,平均减持价格12.08元/股,获利幅度达到57.50%。
第三轮回售时间是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,秦川物联累计回售股份1,680,000股,减持价格区间11.33~12.30元/股,减持总金额19,890,538.48元,平均减持价格11.84元/股,获利幅度为54.37%。
第四轮回售时间是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,该公司共出售股份1,680,000股,减持价格区间9.02~9.67元/股,减持总金额15,754,430.20元,减持平均价格9.38元/股,获利幅度22.29%。
通过上述四轮回售,秦川物联共回售股份5591795股,减持总金额62706977.86元,平均减持价格11.21元/股,平均获利幅度为46.21%。可见,秦川物联回售股份总体获利不薄,从回购股份再到回售股份,堪称是低吸高抛的典型。如此一来,股份回购变相成了该公司的炒股工具,其46.21%的获利,也就是与公众投资者争利的结果。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宜提倡的,毕竟让上市公司在自家股票上高抛低吸操作股票,这对于广大公众投资者来说也不公平。
因此,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,其回购的股份必须要有明确的用途与处置方案,不能作为“库存股”回售市场。尤其是以“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”之名而进行的股份回购,其回购的股份只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。毕竟只有注销股份才是“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”的正确途径。如果允许回购的股份回售市场,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对“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”的一种否定呢?
而且,上市公司从回购股份到回售股份,这明显也是一种相互矛盾的操作。因此,有必要将之前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所进行的回售股份操作予以叫停,这也是对相关公司之前所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的一种尊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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